掌櫃互聯用户服務協議
寧波大掌櫃物流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掌櫃”)依託大掌櫃雲平台(CargoGM.com)、雲計算技術支持與標準化數據交換通道,依據本協議為“掌櫃互聯”用户提供“掌櫃互聯”全球化信息交互網絡服務。
本協議在用户和大掌櫃間具有合同上的法律效力。 大掌櫃在此特別提醒您認真閲讀、充分理解本協議各條款,特別是其中所涉及的免除及限制大掌櫃責任的條款、對用户權利限制條款等(如第3.2、4.3、5.2、6.2、9.1、12.1條等)。
“掌櫃互聯”將不斷升級迭代,若在升級迭代後未增加您重大義務或責任的,您的繼續使用視為接受新版本服務協議;增加您重大義務或責任的,大掌櫃將及時通過平台公告欄或以其他通知方式告知您新版本服務協議,屆時請您仔細閲讀。
請您審慎閲讀並選擇接受或不接受本協議。除非您接受本協議所有條款,否則您無權使用大掌櫃於本協議下所提供的服務。您一經註冊或使用大掌櫃服務即視為對本協議全部條款已充分理解並完全接受。
一、服務範圍
1.1 大掌櫃按本協議條款為用户提供“掌櫃互聯”掌門搜索、互聯申請、運價查詢、運價導入、運價維護、運價更新的運價互聯基礎功能以及圍繞基礎功能衍生的訂艙等技術支持服務。
二、業務受理
2.1 用户向大掌櫃提交填寫的《大掌櫃雲平台業務受理單》(後簡稱“《業務受理單》”)。《業務受理單》對互聯掌門數量、船公司數量、目的港數量、結算付款等進行詳細約定的,大掌櫃按《業務受理單》提供服務,雙方據此結算。《業務受理單》與本協議衝突的,按《業務受理單》執行。
2.2 用户續費、增加互聯服務數量、增加服務、中止或終止後又恢復使用“掌櫃互聯”,但僅簽訂《業務受理單》的,雙方仍須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業務受理單》為本協議之附件。
2.3 與大掌櫃已簽訂線下《“掌櫃互聯”服務協議》的個別用户,如線下《“掌櫃互聯”服務協議》與本協議有衝突的,適用線下《“掌櫃互聯”服務協議》。
三、帳號,密碼和安全性
3.1 用户簽訂本協議後成為“掌櫃互聯”的用户,可通過“大掌櫃雲平台”(ad.chuanz.win)享有相應的“掌櫃互聯”服務、功能。用户可根據需要變更密碼,並對其密碼嚴格保密。
3.2 用户若發現任何非法使用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況,應立即告知大掌櫃。 因用户自身原因導致賬號、密碼被盜用、冒用、無權限使用(如用户員工盜用或超越權限使用賬號)導致用户或第三方損失的,大掌櫃不承擔賠償責任。
四、使用規則
4.1 用户可自選申請添加互聯夥伴,由互聯夥伴核准申請;互聯夥伴准予申請後,用户成為互聯夥伴的會員,由互聯夥伴授予互聯權限。
4.2 用户可在互聯夥伴的授權範圍內,導入互聯運價並進行管理、維護。大掌櫃作為技術服務提供商,不參與用户與互聯夥伴之間的實體交易,用户與其互聯夥伴自行保證“掌櫃互聯”中傳輸的數據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以及各項操作的充分授權。
4.3 用户充分知曉:大掌櫃提供的“掌櫃互聯”只是一種信息互聯的工具,用户在使用“掌櫃互聯”服務過程中應與互聯夥伴就運價、權限、訂艙等互聯細節達成一致意見。因互聯夥伴的過錯或違約,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或導致用户損失的,由用户直接向互聯夥伴要求賠償。
五、服務的變更、中斷
5.1 大掌櫃致力於為用户提供更優質更穩定的服務,服務期間可能對“掌櫃互聯”進行升級。用户同意大掌櫃在不變更“掌櫃互聯”基礎功能的前提下優化修改服務內容,但大掌櫃應當在重要頁面提示用户升級修改內容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用户。
5.2 大掌櫃對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戰爭、水災、颱風、火災、罷工、地震、通信光纜中斷、網絡服務器損毀或其它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計算機病毒或黑客攻擊等造成的服務中斷不承擔責任。
5.3 大掌櫃有權在用户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或第三方向大掌櫃提供初步證據投訴用户利用“掌櫃互聯”損害他人權益的情形下,可在通知用户後中斷服務。
六、保密
6.1 用户承諾並保證不向互聯夥伴以外的第三方泄露“掌櫃互聯”中傳輸的運價數據等保密信息。大掌櫃承諾並保證不向用户互聯夥伴以外的第三方泄露服務提供中獲取的保密信息。
6.2 為確保大掌櫃平台運營及相關數據信息的安全,用户不得以損害大掌櫃或通過第三方以損害大掌櫃平台安全的方式使用數據與信息。大掌櫃有權自行判斷該行為是否屬於惡意及不正當。惡意及不正當行為一旦出現,大掌櫃有權提出警告、責令用户立即停止、消除影響,並視用户行為情節與損害後果嚴重程度進一步採取解除或終止本協議,同時要求用户賠償由此造成大掌櫃的全部經濟損失。
6.3 對於以下信息,雙方均免除保密責任:為法律或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根據法令所要求透露的信息,或者根據法律程序而要求透露的信息;已經為公眾所知悉的信息。
6.4 保密義務不因協議終止而失效。
七、解除與終止
7.1 本協議因以下嚴重違約情形,大掌櫃可以行使解除權:
(1)用户拖欠大掌櫃業務受理單下的費用或其他實施費用、維護費用等逾期5日以上情形的。
(2)用户違反本協議保密條款,單獨或與第三方共同侵犯大掌櫃知識產權情形的。
(3)用户出現其他嚴重損害大掌櫃及大掌櫃商業信譽,或給大掌櫃帶來經濟損失的情形。
7.2 協議終止
(1)因用户違反本協議各項條款,大掌櫃有權立即終止用户在“掌櫃互聯”中的全部功能,並要求用户承擔受損方的全部損失、費用。
(2)協議終止後,本協議包括保密條款、爭議解決條款等獨立條款仍然約束各方。協議終止後涉及費用結算、賠償等事宜的,在協議終止後各方仍應根據協議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八、違約責任
8.1 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均有權要求對方停止違約行為並承擔包括賠償經濟損失在內的違約責任。
九、服務賠償條款
9.1 賠償範圍
因大掌櫃設備故障、設計缺陷或操作不當導致用户無法正常使用“掌櫃互聯”,大掌櫃將對不可用時間進行賠償,但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導致的服務不可用時間:
(1)大掌櫃預先通知用户後進行系統維護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維修、升級和模擬故障演練;
(2)任何大掌櫃大掌櫃平台所屬設備以外的網絡、設備故障或配置調整引起的;
(3)用户的信息設備、應用程序或數據信息受到黑客攻擊而引起的;
(4)用户維護不當或保密不當致使數據、口令、密碼等丟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5)用户的其他應用程序或安裝活動所引起的;
(6)用户的疏忽或由用户授權的操作所引起的;
(7)不可抗力以及意外事件引起的;
(8)其他非大掌櫃原因所造成的不可用。
9.2 賠償方案
(1) 大掌櫃按提供2倍不可用時間的“掌櫃互聯”向用户進行賠償。即,屬於前款賠償範圍的不可用時間為2日的,用户在服務期限屆滿後,可額外享有4日的服務期。不可用時間不滿1日的,按1日計算。
(2) 除第9.2(1)條的賠償外,大掌櫃不對用户承擔其他任何的直接的、間接的或附帶的損失。
十、不可抗力
10.1 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時,在雙方協定下,服務期限按事故所影響的時間相應延長。任何一方都不能就由此產生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雙方不能就上述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都可以按爭議解決條款訴至法院解決。
10.2 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應立即以上述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另一方(大掌櫃作為平台方也可以通過平台公告方式通知),並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14個工作日之內以上述通知方式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進行查驗和確認。
十一、通知
11.1 與本協議預期事項相關的任何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並通過電子郵件、傳真、商業快遞、掛號信件、親自送達等形式送至相關方的地址、傳真號碼或電子郵箱。用户聯繫方式以《業務受理單》中所填的聯絡信息為準。聯絡信息變更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告知相對方。
11.2 通知應當在被收到時視為送達。如果通知是在正常營業時間(從工作日的上午9:30至下午17:30)以外的時間交送的,其應視為在下一工作日開始的時間被收到。
11.3 作為通知送達的證據,若該送達是以商業快遞、掛號信件、親自送達方式進行的,由通知方通知地址出具的收據或簽收記錄應當被視為送達的充分證據;若是以傳真發至指定號碼的方式進行的,發送報告應當被視為送達的充分證據;若是以電子郵件至指定電子郵箱的,電子郵件的發送記錄應當被視為送達的充分證據。
十二、爭議解決
12.1 如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均應本着誠實信用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大掌櫃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2.2 本協議涉及糾紛的法律適用,無論實體或程序問題,均應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三、定義
13.1 “互聯”:指用户可通過“掌櫃互聯”導入互聯夥伴的運價數據,並實現運價實時更新、運價搜索與運價維護。
13.2 “互聯夥伴”:指同意與用户實現運價互聯的用户同行業企業。